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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布《推进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2023年工作重点》

《推进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2023年工作重点》明确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推动区域农产品产销体系合作共建、推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等12方面…

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推进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2023年工作重点》(以下简称《工作重点》),明确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推动区域农产品产销体系合作共建、推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等12方面的重点工作,为今年推进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锚定了工作方向。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农村改革最早、农业产业体系最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最强、城乡一体化进程最快的地区之一,在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20年底,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联合签署长三角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备忘录,提出将在多层面联合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深层次合作。

浙江省公布《推进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2023年工作重点》

这次出台的《工作要点》干货满满,亮点频频,记者对文件进行了条目式梳理,具体如下:

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加强环太湖、千岛湖等省际毗邻流域的农业水环境协同治理。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肥药实名制购买、使用电子记录等信息共享,构建农资销售监管、肥药实名购买定额制施用长效机制。

推动区域农产品产销体系合作共建。常态化开展农产品产销多层次、多领域和多形式的全面合作,加快建设长三角中央厨房等跨省定向农产品供销生产(加工)基地,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拓宽绿色共保新通道。

开展长三角“三省一市”长江禁渔水上联合执法行动。持续践行“长江大保护”理念,建立长三角渔业资源养护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化长三角地区长江禁捕工作合作。

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协查办案等各方面跨省域执法合作机制。协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

强化区域内集体经济发展合作与联合。推进三省一市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团、联盟等模式,共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探索跨省组建强村公司,吸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或资产资源作价入股,通过项目联建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加强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协作。完善防疫检疫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推动实行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检测结果互认,建立健全农业重大病虫疫情防控会商机制。

推进长三角地区农机化协同发展。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协作,推动农机监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及时交换农机证照、违章等信息;推进动力换档档次轮式拖拉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投档工作,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区域化同一性。

推动长三角地区农业科技成果共享转化。全面加强区域农业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建设,继续加强地区协作交流。积极推动区域内的农业科技力量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农业科技研发转化推广。

深化“千万工程”推进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进一步推进示范区跨省域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支持嘉善县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和跨省域美丽乡村风景线。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强化区域农业农村人才合作交流。共同完善示范区农业农村高端人才引育体系。协同制定长三角地区统一的现代农业产业人才引进和分类认定目录。加强长三角地区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交流。发挥长三角地区农民教育培训联盟优势,推动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培训课程共享。

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继续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发展,出台支持嘉善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机制,配合制定出台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探索示范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协同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明确关键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全力完成千岛湖拦网养鱼对新安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估和论证工作。

浙江乡村振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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