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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2023年度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力争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800亿元!

浙江省各地要坚持党建引领、系统集成、改革突破、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加快推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在“三农”领域落地落实,以省政府“十项重大工…

日前,浙江省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印发《2023年度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村集体资产总额超9200亿元,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800亿元,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89以内,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2万元。

浙江省印发《2023年度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力争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800亿元!

《方案》要求,各地要坚持党建引领、系统集成、改革突破、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加快推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在“三农”领域落地落实,以省政府“十项重大工程”为牵引,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夯实基础。

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深化“市场化改革+集体经济”。实施强村公司培优带富行动,启动新一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强村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提升联村带户致富能力。力争到今年底,山区26县入股强村公司的村覆盖率达到70%,入股村村均收益超15万元。打造全省一体联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施农民农村“提低”帮富行动,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以党建联建机制推动“片区组团”发展、“飞地”抱团拓面提质,形成先富带后富、区域共同富格局。深化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和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干部帮扶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吸纳就业机制,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增速快于全省农民平均增速。

深化“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实施标准地改革拓面增富行动,以33个省级试点引领改革落地落实,全省建成农业标准地40万亩以上,优化提升乡村营商环境,招引集聚先进要素发展现代农业。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冷链物流“百千”工程及“百链千亿”行动,推动乡村产业平台提档升级。实施“双强”赋能兴业链富行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突破与转化应用,持续推进种业振兴,扎实推进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百千”工程实施及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加快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力争到今年底,全省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5.4万元/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

深化“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实施点亮乡村活权创富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聘请乡村职业经理人,有效提升乡村运营能力。持续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力争年度新增盘活闲置农房3万宗。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盘活收益分配机制、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增加村集体和农户收入。审慎稳妥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实施“和美乡村”引领奔富行动,大力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构建和美乡村建设体系,点线面结合推进和美乡村联建联创,和美乡村覆盖率达20%,加快构建“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图景。

深化“数字化改革+强村富民”。实施乡村数字经济提质聚富行动,加快数字乡村引领区建设,实施智慧农业“百千”工程,推动传统生产设施数字化改造,大力发展直播电商、订单农业等营销新模式,联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力争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1.1万亿元。实施“浙农”系列数字应用促富行动,迭代完善“浙农富裕”数字化应用,深化“浙江乡村大脑+浙农应用”建设,打通信息资源,推动协同共享,加快建立省市县贯通的帮农促富治理和服务体系。优化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功能,强化改革成效的动态监测,全面提升改革效能。迭代“浙农经管”应用,全面优化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功能,推动集体资产实时监管。

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进一步强化改革统筹、多元参与、试点引领和督促考评相结合方式,努力打造辨识度高、群众有感、可复制可推广的强村富民标志性成果,更好更快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浙江乡村振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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