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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桐庐出台2023年“三农”政策:农业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宜居宜业乡村建设、支持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桐庐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县乡村三级书记工作交流会、林长制工作会议,发布了2023年“三农”政策,涉及支持农业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持农民农…

4月6日上午,桐庐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县乡村三级书记工作交流会、林长制工作会议。会上发布了2023年“三农”政策,涉及支持农业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持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等三个方面。

杭州桐庐出台2023年“三农”政策:农业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宜居宜业乡村建设、支持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一、支持农业产业做大做强

(一)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粮补政策优厚,根据2022年统计,按一年种植麦稻两季算,规模种粮各类补贴911元/亩,粮食销售产值2527元/亩。刨去种植成本2000元/亩、田租800元/亩,实际种粮利润638元/亩。规模经营500亩以上每年净收入在30万元左右,如果在省市功能区内市里还有168元/亩补助,种植500亩收入每年净收入在40万元左右。

1、粮食生产安全

粮食生产安全扶持资金单独安排,专项用于配套落实国家、省市规定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和推进粮食功能区建设,创新耕作制度,加大粮油全产业链与社会化服务补贴支持,确保我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4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4.85万吨以上。

2、菜篮子基地建设

用于菜篮子保供基地建设,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叶菜基地每亩补助300元,食用菌0.15元/袋(平方尺);蔬菜基地、水产养殖基地、食用菌基地建设按投入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用于生猪产业以外其他畜禽产业发展建设的,按投入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保障性苗圃建设

新建标准化设施苗圃面积10亩以上,年产容器苗10万株以上的保障性苗圃地给予生产设施设备投资额5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限额30万元;培育珍贵树种容器苗,年提供珍贵树种造林补植等合格苗木10万株以上的,给予2元/株补助。 

4、农业灾害救助保障

设立农业救灾风险基金,用于因洪涝、台风、雨雪冰冻等灾害性气候对农业造成损失进行救助,具体补助根据各受灾乡镇上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实行“马上兑”,包括养蜂业风险救助基金。

(二)乡村产业政策

2023年,我县力争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2.05亿元,同比增长3.0% 。为推进现代农业等乡村产业振兴,前期县政府已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每年1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现将新制定实施的茶产业、梨产业政策细则发布如下:

1、茶产业

一是支持茶园建设。对引进龙井43等茶树良种发展新茶园,种植连片面积在30亩以上,分别给予每亩2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分散到户的茶园进行流转承包。当年连片流转30亩以上,流转承包期10年以上,并进行改造复壮的,给予每亩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茶园进行标准茶园建设。对通过验收的规模200-500亩和500亩以上的基地,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支持茶厂提升。对以本县青叶为主要原料、当年新购置龙井茶初制加工设备总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以本县青叶为主要原料而新办的龙井茶加工厂(点),直接用于新建或改造的生产厂房投资和设备投资达到3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新建或改造的生产厂房投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设备投资补助额。

同时我县也将对“茶庄园”“微茶庄园”等茶文旅融合体建设和销售渠道拓展工作进行政策资金扶持。

2、梨产业

一是支持新梨园发展。新发展集中连片梨园面积30亩以上,符合要求的给予2000元每亩一次性补助。

二是支持老梨园更新。按“精品梨”生产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基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梨园,给予500元每亩一次性补助。对基础设施、生产设施、机械设备、休旅配套设施等投入给予50%的补助。

同时,我县也将对梨品种选育、梨品牌提升和梨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行政策资金扶持。

二、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023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重点打造富春山居黄金左岸窗口、江南古村落区块、芦茨慢生活体验区块、两山农旅融合板块、西部宜居宜业板块等重点区块。突出示范引领、试点先行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打造新时代和美乡村示范带。

我县将引入中国美院及知名设计院校(企业),聘请乡村建设首席设计师,提升桐庐乡村美学设计,全面建设和美乡村。根据“规划设计变繁为简、视觉空间变堵为透、农房围墙变高为低”的理念,以降围墙、拓村道、优环境、强功能为抓手,推进乡村美学设计,提升乡村风貌。

三、支持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一)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重点推进民宿发展

1、鼓励精品民宿建设

对于利用农房(或集体用房)改建的精品民宿项目,投资200万元以上,按其实际投资10%给予奖励(建设完成并营业补助7%,营业额当年或次年入限上民宿再补3%),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2、鼓励民宿集聚村建设

对资源、区位适合民宿经济发展,经营户总数达到15户、总床位达到200张以上的新认定民宿集聚村,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对新增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原民宿集聚村给予10万元的扶持资金。

3、鼓励民宿联盟示范建设

在原民宿集聚村的基础上,新发展民宿经营户5户以上,且成立民宿村级联盟,每年创建2-3个试点,通过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运营,作用明显且经营户普遍认可的,给予一次性试点创建补助10万元。

4、鼓励连锁品牌经营

鼓励民宿品牌化经营,对于注册商标或品牌且连锁经营成效明显的,每年选取3-5家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二)全面推进村庄经营

试点实施农村职业经理人机制。由县政府确定试点村,实行全国范围公开招聘。2023年全县将引育农村职业经理人15人。基本工资每年10万元,日常绩效全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业绩奖励按照“多做多得”原则,通过“一村一方案,一人一清单”形式,经费由村级承担。

(三)组建乡村振兴发展公司

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桐庐县乡村振兴发展公司,主要服务支撑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资源资产收储运营和“桐庐味道”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等工作。2023年,“桐庐味道”运营重点是建设“选品体系、包装体系、销售体系、品牌管理体系”四大体系,全年力争“桐庐味道”品牌农产品销售额2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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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支持农业产业做大做强
    • (一)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 (二)乡村产业政策
  • 二、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 三、支持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 (一)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重点推进民宿发展
    • (二)全面推进村庄经营
    • (三)组建乡村振兴发展公司
  • 浙江乡村振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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